楊維漢
  據新華社北京2月14日電(記者楊維漢)最高人民法院14日表示,餐飲行業中的“禁止自帶酒水”、“包間設置最低消費”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,是餐飲行業利用其優勢地位,在向消費者提供代償餐飲服務中作出的對於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。消費者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,請求法院確認“霸王條款”無效。  (原標題:最高法:禁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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